为健全学院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委班子成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
(七)党委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党委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党委班子除参加该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机关党委中心工作或党委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党委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