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团委组织工作计划,现将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时间为2017年1月—12月,按照长春团市委要求,团费收缴依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
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 〔2016〕13 号),团员每月缴纳0.2元团费,即
每名团员每年 2.4 元团费。院级团委留用一半,上缴校团委数额应为1.2元(不含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请
各院级团委按指定方式上缴,并请注明学院学生总数、实有团员总数、实交团费团员总数、上缴团费金额。
2.本年度团费采用现金方式收缴,请各院级团委将所收团费上缴到行政服务中心8号窗口(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
北侧一楼),并换取收据。
3.团费上缴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23日
联 系 人:吕春晖 85166558
共青团六宝典资料委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