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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教学楼及物品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3-05-16 作者: 点击:

1、各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工作人员下班之前应妥善存放文件,关窗锁门,切断水电气源,消除所有火种,确保安全。

2、教学楼、办公楼实行定时开放使用管理。开放时间为每天6时30分至22时,在关闭时间内,因工作需要使用和进入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时巡视楼内,查看水电门窗煤气,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3、楼内的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堆积货物和停放车辆

4、楼内物品(设备、仪器、计算机等公共物品)严禁出楼,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使用出楼的,经主管院长审批,院办资产秘书登记。值班人员审验登记后方可出楼。

5、来访者在值班室登记检查相关证件,并和被访者电话联系后方可放行,值班人员登记来访者进出时间和被访人,否则严禁外来人员入楼。

六宝典资料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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