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硕士(畜牧领域)专业学位是现代畜牧生产培养德才兼备的专门化人才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畜牧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推广和管理培养具有综合技能的复合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畜牧领域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服务。
2、畜牧领域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该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推广理念,能够独立从事高层次的现代畜牧生产、技术研发、推广和农村发展工作。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畜牧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入学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复试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审查、专业知识和技能与综合面试,由培养单位组织。
四、培养方式
1、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导师或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的培养方式。校外实践研究主要在相关的实践基地进行,培养单位应建立适合本领域专业特征的校外实践基地,鼓励用顶岗实践等方式进行实践环节的培养。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联合指导。
五、培养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突出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领域主干课中应有运用本领域主要理论和技术解决养殖业实践问题的案例分析。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公共课7学分、必修课12学分,教学实习6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检查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5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畜牧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畜牧领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二)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应结合生产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针对养殖业生产、技术、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应有一定的工作量,能体现作者较为全面地掌握论文选题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的现状,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养殖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论文必须是实验研究和调查研究,综述性论文不得作为学位论文。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
(4)论文工作应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和现场实习,于第二学期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中(一般为9月下旬)举行开题报告会。报告人应就自己硕士学位论文的观点、立论、论据、主要内容提纲挈领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开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3000字。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通过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须在两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学年的硕士论文答辩。
3、中期检查
中期考核时间为第五学期中(一般为9月份),学院统一组织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研究生须提交详细的学位论文提纲,并报告论文的进展情况。通过中期考核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对未通过中期考核者重新开题,并延期毕业论文答辩。
六、学位授予
1、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畜牧领域研究生必须修完规定的学分,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环节,考核合格,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2、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畜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应至少由2~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生产实践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4、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